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9月19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9月20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缴费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9月21日。
(四) 发票打印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五)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六)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0、1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0日
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1日
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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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
1.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33号)执行。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请报名考生务必对报名表进行打印确认,否则将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环节)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资格审核地点: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成都市府城大道东段19号)。咨询电话:(028)85358108。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5)免试部分科目者需提供资格、职务聘任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且身份证双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