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援企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疫情期间,为缓解防疫物资供需矛盾,市财政紧急拨付资金420万元,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早复工复产转产,提高产能,扩大物资供应,助力企业稳定就业。打出“缓、减、降、返”政策组合拳,通过缓缴和减征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举措缓解企业负担,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供氧”“输血”,全力稳定企业就业岗位。截至5月底,全市已拨付就业资金3307.4万元,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172.38万元,返还569家企业失业保险1466万元。
2.开展“四送一服”,助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开展 “四送一服”企业走访,紧盯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地了解企业防疫防控情况和复产复工难题,宣讲省、市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扶持资金,截至5月底,市财政已拨付亳州市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鹤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企业各类扶持资金4903.12万元。
3.落实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发展负担。目前为止,全市共减免税收32465.86万元,减免各项社保缴费39281.19万元,惠及4086家企业;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切实减轻企业因疫情影响所面临的困难,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企业提升稳岗增岗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减免702家租户房租1572.49万元,其中,市属企业和县区共减免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74户,减免金额984.4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共减免房租588.02万元,涉及承租户228户。
贷款财政奖补
(一)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2020年4月15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1.扩大覆盖范围:
(1)增加支持群体。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降低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2.适当提高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3.允许合理展期: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4.降低利率水平: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下降为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下降为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超过LPR+100BP下降为不超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