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45%、面试55%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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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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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2020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被发现已初次就业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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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 专业条件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附件4)。
2.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5)。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见附件1
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802200
(0571)87822590
(0571)87822585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11437
(0571)878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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