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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关于深圳湾生态科技园12栋B座44层办公物(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21-04-06 ]   点击次数: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闫经理 联系电话:0755-82215696 电子邮件:yanyibo@coamc.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755-8221557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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