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21-2022年现金清点外包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PSBC-DL-2021-5(ZJZB-2021-1123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21-2022年现金清点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现金清点外包范围为市内、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业务库各类现金的清点、整理、清分、消毒、封包和出入库交接、凭证交接及离行式ATM/CRS钞箱加钞、清钞、核对、交接、备用金抽查等工作。
(二)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三)采购估算金额:4250880元(含税)/2年,预计36人,具体金额按实际结算为准。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920元/人/月,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合同签署:与中标人签订单价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若一年后供应商后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可延续一年,最多延续一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拟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2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须出具授权函,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函)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或2019年至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外包或分包给第三方。(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⑦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辽宁”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份其他金融机构(不包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及下设所有分支行)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框架须加附订单或结算发票);关键页应至少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无法确定为合格业绩,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