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1.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律委员会实施监督。
联系电话:0754-88645063(汕头市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645072(汕头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3.有关网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附件: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xls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3 、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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